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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申请办理第一次政府采购资金付款手续,请您按下列内容准备资料:
1、请您按每个合同填写一份《本市供应商办理政府采购资金付款账户存根表》。
填写式样
下载表格(下载后,请用A4纸打印并填写,也可到天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部领取)
2、请您按每个合同填写一份《拨款申请单》,“金额”为签订合同的首次付款金额填写。
填写式样
下载表格(下载后,请用A4纸打印并填写,也可到天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部领取)
3、请您将填写完整、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、财务专用章的《本市供应商办理政府采购资金付款账户存根表》、《拨款申请单》,送到天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部。
4、单位名称和加盖的单位公章,应与您所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和单位公章一致。如不一致,请点击特殊问题解决,它将提示您如何处理。
上述手续齐全后,您将很快收到合同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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