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您申请办理第一次政府采购资金付款手续,请您按下列内容准备资料:

    1、请您按每个合同填写一份《本市供应商办理政府采购资金付款账户存根表》。

     填写式样

     下载表格(下载后,请用A4纸打印并填写,也可到天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部领取)

    2、请您按每个合同填写一份《拨款申请单》,“金额”为签订合同的首次付款金额填写。

     填写式样

     下载表格(下载后,请用A4纸打印并填写,也可到天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部领取

    3、请您将填写完整、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、财务专用章的《本市供应商办理政府采购资金付款账户存根表》、《拨款申请单》,送到天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部。

    4、单位名称和加盖的单位公章,应与您所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和单位公章一致。如不一致,请点击特殊问题解决,它将提示您如何处理。

    上述手续齐全后,您将很快收到合同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