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您申请办理第三次政府采购资金付款手续,请您按下列内容准备资料:

    1、请您按每个合同填写一份《拨款申请单》,“金额”为签订合同的第三次付款金额填写。

     填写式样

     下载表格(下载后,请用A4纸打印并填写,也可到天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部领取)

    2、请您将填写完整、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、财务专用章的《拨款申请单》,送到天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部。

    上述手续齐全后,您将很快收到合同款。